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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3年MPAcc、MAud复试内容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1. 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我校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且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报考专业(方向)复试。

(二)专业招生计划

会计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名单,请查看我校研招网通知《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https://yz.swufe.edu.cn/web/info/1009/2275.htm)。

(三)复试基本要求

1.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

2. 考生报到时,学院按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3. 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少于3名(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面试的在职教师担任)。

4. 复试笔试和面试的考场分组情况在考试开始前现场公布。

5.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初试部分和复试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笔试×70%+专业面试×25%+外国语测试×5%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笔试×70%+专业面试×15%+外国语测试×5%+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

(五)调剂政策

我院各专业、方向均不接受调剂。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审查及收取的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报到须知”(https://yz.swufe.edu.cn/web/info/1009/2277.htm)。

特别注意,若材料不齐、暂时无法盖章或其他暂时无法提交的情况,考生必须提交承诺书,并于录取前补齐。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4日(周五)09:30-12:00,13:30-15:3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诚正楼1楼大厅

复试收费标准:120元/人。(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方法详见附件1,缴费时间:即日起至3月25日12:00。)

注:报到时,每名考生需随机抽取面试分组号,面试当天再现场随机抽取组内面试顺序号。

2.复试笔试

时间:2023年3月25日(周六)上午09:30-11:30

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1-4楼教室

3.复试面试

时间:2023年3月26日(周日)全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1-4楼教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四部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类专业,还需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时间3小时,每科满分100分,难易程度原则上与本科教学大纲要求一致。

1.专业笔试

会计学院各专业考生均需进行专业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及复试笔试科目”栏。

2.专业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外国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仅会计、审计专业学位考生)

6.同等学力加试(仅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科目为两门会计类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科目一:《会计学》,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3:00-16:00

科目二:《财务管理》,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7:00-20:00

考试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C101教室

四)面试流程

1.面试前,面试教师现场随机抽取考场和分组,考生凭身份证件和随机面试顺序号入场。

2.根据随机分组结果,每组每批次面试小组原则上由4-5名考生组成,同时进场面试;

3.自我介绍;

4.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由面试小组选派一名代表在面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即席回答;

5.外国语测试: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生根据面试教师的提问回答。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会计、审计专业学位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政治面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即席回答。

四、复试纪律

(一)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二)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五、录取

(一)录取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 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2.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录取复试专业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复试专业笔试成绩仍相同,录取复试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3.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和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在部队荣立二等功),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对应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4.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参与统考考生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