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MPA教育已成为这些国家培养高级公务员的主要途径。我国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积极开展MPA教育,并从2008年开始,正式在国内24所重点高校开设MPA学位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含全日制,成教,自考,函授,职大,夜大,网络学员等), 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b.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c.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含全日制,成教,自考,函授,职大,夜大,网络学员等), 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4.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此外,各校还可能在教育部门规定的MPA报考条件基础上制定本校的报考条件。
核心课程:
(公共管理基础类)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英语、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政治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领导科学与艺术;
必修课程:
(公共管理实务类)
一、政府运作与管理方向:行政法学、组织行为学、中国社会问题研究
二、财政与税收管理方向: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货币政策与金融管理、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管理
三、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方向:区域经济学、地方政府管理、城市经营与管理
四、公共安全与管理方向:公共安全概论、公共安全政策与法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
五、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方向:公共行政理论与方法、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电子政务
六、社会保障方向: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七、技术创新与科技管理方向
八、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方向
(公共管理智慧类)
管理哲学、创新思维与科学决策
其他选修类课程:社区管理、预算管理、公共投融资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