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4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商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具有工程管理硕士招生资质的培养单位。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工程管理硕士(MEM)发展,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四川大学商学院2024年仅招收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报考专业代码125601。
根据学位办文件指出,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温馨提示: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即报考时选择“定向”) 。
相关定向细则详见《四川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s://yz.scu.edu.cn/zsxx/Details/0a20134c-fbad-451d-95c8-7cceb260a754
一、培养目标
四川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项目特色
1. 国际认证。四川大学商学院是首批与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合作培养单位。与IPMP签订认证合作协议,凡为我院正式的工程管理硕士(已通过全国联考并正式录取为该培养单位的工程管理硕士)并完成与IPMP相关的课程,符合有关要求(必修课平均80分以上),可直接申请IPMP相关级别认证。其中D级可直接申请获得,C级及以上级别可免考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和案例讨论。(具体政策以IPMP官方发布为准)
2. 国内外学术交流、讲座论坛。共享商学院校企论坛、学术讲座等资源;提供与工程管理领域相关专家、国内外企业杰出管理者的交流平台。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及考试方式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 00
2. 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确认
相关事宜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切勿错过。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多打印几份,或保存好电子版)。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最终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2月23日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英语(二)
复试方式(一般为2024年3月中下旬,实际以挂网为准)
科目一:专业能力测试(项目管理学)
科目二:时事政治
科目三:综合面试
(具体时间和内容以挂网为准)
五、培养方式与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具体上课时间根据学校排课情况而定。
2. 培养方式:
(1).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以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为特点,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际类课程。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点环节,鼓励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2). 移动课堂。将课堂搬到走在行业领域前沿的公司和现场,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
3. 论文指导:成立导师组。采用“双导师制”进行培养,导师组成员主要由已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与。
4. 学习年限:学制不低于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六、 招生人数
预计招生人数详见研究生院招目录:https://yz.scu.edu.cn/sszyml/index
注:1. 预计招生人数不等同于最终录取人数,正式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水平、学科发展需等求进行适当调整。
2.专业是否接收专项计划以研究生院招生目录备注为准。